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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二级心理辅导站标准化建设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08 】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三全育人”工作机制,推动心理育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品牌化建设,全面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按照《关于开展二级心理辅导站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经学院申报、答辩和专家评审,现将学校首批二级心理辅导站标准化建设单位公示如下:

  药学院(临床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健康学院、中医学院、医药商学院、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10日。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与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联系。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方式:020-39352372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武装部)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