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思想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30 】

各二级学院学生办: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思办函【2015】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学院的工作特色制定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并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爱国主义教育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二)社会调查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三)志愿服务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五)新媒体创意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二、材料具体要求:

(一)提交时间:2015年9月21日。

(二)提交内容:

1、各二级学院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辅导员指导报告(3000字以内,包括基本情况、实施过程、问题分析及建议等);

2、学生参赛作品:按《通知》五项比赛项目,每学院至少提交3项以上参赛,其中第三、五项作品数量不超过3个,第一、二、四项作品数量不超过1个,项目内容由学院自行选择。

(三)提交格式: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1、实施方案、活动总结、辅导员指导报告的纸质稿及电子稿;

2、参赛材料:一一对照《通知》各项目的要求进行纸质稿和电子稿的材料制作。

各二级学院要把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与辅导员建设特别是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结合起来,承担主题教育活动任务将作为下一年度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的优先条件。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辅导员须撰写活动报告,报告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佐证材料。

联系人:钟淑源电话:39352500 邮箱:xsgz2500@163.com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思办函【2015】36号)

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29日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