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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02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实施辅导员能力提升计划,发挥优秀辅导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我校决定从2015年开始建立辅导员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设优秀辅导员团队,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促进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

二、工作室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5人,工作室成员要由2个以上二级学院成员组成,允许邀请外校骨干辅导员参加。

1.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责任工作室建设。主持人要以辅导员团队专业能力建设为中心,组织全体成员重点抓好工作室工作制度与团队文化建设、辅导员示范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等;工作室主持人应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带动团队成员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策略,让每一个团队成员都得到充分发展和全面提高。助理主持人协助主持人开展工作。

2.工作室成员要以主持人为核心,配合做好工作室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室健康、有序发展。

3.工作室可以聘请专业导师或顾问若干名。

三、工作室工作任务

(一)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二)打造优秀辅导员团队。工作室主持人作为工作室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三)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四、申报条件

依据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辅导员工作室分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室、大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室、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室、大学生助学指导工作室、大学生网络文化指导工作室、大学生党团活动指导工作室等7大类。申报人须明确本工作室所属类型,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工作室。

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坚持立德树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辅导员工作的科学性,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获得过校级以上个人奖项。

5.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较显著的科研成果,并且原则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有校级以上立项;

(2)近三年内发表3篇以上论文。

五、工作室评估与考核

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2年为一个周期,采用内部考核、阶段性评估、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工作室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及进行工作总结,报送学生部(处)思教科。

(一)内部考核: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每一年都要撰写学习报告,对当年参加学习和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工作室周期结束时,成员需做出自我鉴定,对2年来知识结构、工作能力、资格证书、工作研究、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相关证明,辅导员工作室对其进行初步考核;由学生处组织专家予以最终审核,对达到目标要求的,发放“广东药学院辅导员xx工作室成员”聘书。

(二)阶段性评估(半年考核):由学生处组织专家对辅导员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中期考核(一年考核):在聘期第一年末进行,由学生处组织专家负责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在中期考核中排名第一的工作室给予表彰奖励;对达不到建设要求者撤销其资格。中期建设要求:

1.参与组织至少1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

2.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1次辅导员能力提升计划;

3.组织1次成员开展专项工作研究;

4.做好辅导员本职工作,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工作室全体成员要达到称职以上。

(四)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处组织考核。聘期建设要求:

1.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刊物以我校为独立署名单位,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发表相关论文不少于3篇;

2.至少要完成一个省级以上德育类研究课题;

3.每年参与组织至少1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

4.每年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1次广东药学院辅导员能力提升计划;

5.每年组织1次成员开展专项工作研究;

6.在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1个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7.做好辅导员本职工作,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工作室全体成员要达到称职以上。

(五)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聘期考核优秀的主持人,可续聘为下一周期工作室主持人;聘期考核良好或者合格的主持人,不续聘,可申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主持人;聘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以其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并取消其下一周期申报资格。

六、申报事项

1.由相关部门、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自愿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每个部门/学院可推荐1个工作室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

2.学生部(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工作室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工作室并命名为“广东药学院辅导员xxx工作室”。在自愿的前提下,落选者可优先编入所申报的工作室。

3.工作室所在部门/学院要为工作室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基本的办公条件。

4.学生部(处)为每个工作室提供适当的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示范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指导和考察。

5.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二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调离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则由工作室助理主持人自然替任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挂靠部门/学院随迁至新主持人所在部门/学院。

6.送审材料包括:《广东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附件)。请于2015年6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处思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淑源联系电话:020-39352500 电子邮箱:xsgz2500@163.com

附件:广东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定稿:关于建立广东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