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已经结束,暑假已经到来,祝愿全体同学假期愉快!同时,也向师生们提醒以下须知:
一、放假、注册时间
学生放假从2020年7月12日起至9月11日止。9月12、13日为学生返校注册时间,补考与选课具体事项由教务处另发通知。9月14日正式上课,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各学院(书院)学生办注册,无故迟到或不注册者,按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假期住校注意事项
1.学生暑假留校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申请写清楚留校的原因、住校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等,经培养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留校。
2.各培养单位要组织留校学生开会,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不准使用违规电器,不在宿舍留宿他人,不登记和不参加有关会议者,不得在校内住宿。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外出实行严格请假制度,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好学生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做好身体健康管理和异常情况报告工作,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及时就医。
4.留校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既报告健康状况又报告安全状况,具体报告方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和收集汇总,并以学院(书院、中心、所)为单位通过OA报学工部吴小栋。
三、往返旅途安全提醒
1.由于受疫情影响,暑假期间学生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城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辅导员老师报告。
2.暑假期间往返旅途等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时刻注意安全,做到平安出行。
3.返校途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坏人的偷盗、侵害和欺骗;注意乘车安全,不要乘搭无牌无证的非法营运车辆,严禁驾乘“五类车”;外出旅游要结伴而行,不要单独行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注意保管好携带的现金及贵重物品,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将手机、银行账号、家庭电话等信息随意向陌生人透露。
四、假期实践注意事项
由于受疫情影响,尽量减少参加线下社会实践等活动,确需参加者,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在社会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打开自己的视野,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要防止中介的诈骗,防止陷入传销陷阱,要了解清楚工作的岗位、性质和报酬,依法签订劳动协议,维护个人权益,同时应当将自己暑假参加实践活动情况告知家长,并且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五、妥善安排好暑假生活
1.各培养单位老师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各位同学要主动和父母沟通,汇报在校学习生活情况;要关心时事政治,坚定理想信念;要积极参加对社会有益的活动,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的活动;严禁到水塘、河流、水库、海边等水域游泳;文明上网,不要沉溺网络,自觉抵制各类有害信息、非法信息,防止网上诈骗;注意休息、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重视自身安全,远离人流密集地区;多阅读一些书籍,扩大知识面;适当复习、预习功课,为新学期的学习做好必要准备。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