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启用大学城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通知》《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针对近期岀现的学生用电安全的紧急情况,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用电安全的管理
学校一直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近期发现仍有部分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并存在将电动自行车推进室内或从室内接电充电的危险行为,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学生的用电安全,并做好学生用电安全方面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务必杜绝违规用电、电动车室内充电和私拉电线充电等的危险行为。
二、加强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
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用电安全的检查
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学生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实验室、课室等日常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的检查巡查,禁止电动车违规充电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
四、加强网络舆情管理
各培养单位要要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氛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舆论环境确,做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