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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4-07 】

一、学费标准

1.硕士

学费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0,000元/年

其他专业

8,000元/年

2.博士

学费

非定向

10,000元/年

定向

15,000元/年

备注:学费按学年收取。学生在学期间因故休、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国家或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为准。

二、奖助体系

奖助项目

比例

奖助金额

具体内容

助学金

100%

硕士:9600元/年;博士:

24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1年按12个月发放,硕士每生每月资助800元,博士每生每月资助2000元

国家奖学金

按上

级文

件执

硕士:20,000元/年博士:30,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学业奖学金

5%

一等:8,000元/年

1.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博士研究生根

(硕士)

30%

二等:5,000元/年

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考生分别排名。

【被录取的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2.第二、三学年根据在校学业综合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学生分别排名。

【二、三年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校级“优秀研究生”称号】。

65%

三等:2,000元/年

学业奖学金(博士)

40%

一等:10,000元/年

50%

二等:6,000元/年

省级优秀研究生奖


1,5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3%


二、三年级可申请

校优秀

毕业

研究生奖

10%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校优秀博

士/硕士

论文奖

10%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研究生

三助岗位

酬金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酬金视具体岗位、实际工作量确定。

备注:

1.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范围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奖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制期限内,研究生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发放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3.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学费及其他奖助学金标准按恢复入学年份政策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从2023级研究生开始实施。其他文件中若有与本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