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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评2016年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9-20 】

各学院:

“仲明助学金”的捐资人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决定本学年资助我校贫困学生20名,资助金额每人3000元。请各学院学生办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评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为广州校区2016级新生,必须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生、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两个条件。建档立卡学生优先。助学中心保留提出异议的权利。

2、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3、认同仲明理念,自愿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郑重承诺毕业后将受助款项捐回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

4、原则上本学年未接受其它资助(不含临时补助、伙食补助)。

二、申请、审批与公示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16年9月29日前登陆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申请人简要提出申请理由(主要说明高考成绩及家庭困难情况)。

2、各学院助学工作负责老师2016年9月30日前在系统提交初审信息。

3、各学院2016年10月8日,将本学院初审通过的推荐人情况在本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2日。

4、学校助学中心对各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如有出现异议的学院将推迟审核。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广东药科大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0月17日.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2016年10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助学中心:

(1)纸质材料:附件1:《2016年仲明助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原件);学生申请书一份;随表附新生入学成绩单(A4纸复印,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附件2:《仲明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道义契约》一份、附件4:《道义契约附件》一份(此表双面打印)。以上表格手写处必须由受助人用黑色签字笔亲笔填写。

(2)电子材料:附件2:《仲明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四、名额 共20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