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6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生;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相关资助条件的学生;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二、报送材料
学生按照不同的类型,报送给学校的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 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备注: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3)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一份。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2.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最后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0-39352066。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51000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