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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5-09 】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15号)和《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系统和“国家三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精准资助工作,省教育厅在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高校子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我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包括本专科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和国家奖助学金业务,并于2016年11月进行了局部试点。根据试点情况,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按照工作部署,计划今年秋季学期在全省应用高校学生资助系统。为确保系统在全省的顺利应用,为了配合系统应用,我校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前至5月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指导意见》(附件一),组织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不含今年7月毕业的学生),自愿申请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结果由省资助中心在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公布。

二、辅导员向提出申请的学生发放《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填写(参照样表,见附件三),一份于2017年5月12日前交辅导员录入信息用,一份完善“签章”、“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意见”盖章后和证明材料(根据附件四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于2017年6月15日前交辅导员复核。

三、辅导员根据学生提交的《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附件五)。学生基本信息如“学号”、“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以《在校学生信息》(附件六)为准。

四、各辅导员完成《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后,由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汇总并点击《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左上角“开始检查”按钮(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7,启用宏),如出现错误信息,请查看页面左下方“错误信息”的信息情况,根据提示进行修改,以确保报送信息通过检查。此表于2017年 5月30日上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2017年6月15日辅导员收到学生《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后,审查申请表中的签名和盖章时候合规,根据附件四《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分析表》中各项对证明材料的要求,核对相关证明材料时候齐全。

此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

附件一《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二《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

附件三《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样表》

附件四《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分析表》

附件五《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

附件六《在校学生信息》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