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管理工作,让学生顺利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续贷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前,各学院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行联系方式。各学院要确认每一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于6月25日之前完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06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