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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7-31 】

一、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需要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请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到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盖章,再到乡(镇)或街道核实盖章,入学后按学校通知办理。(填写要求及准备材料,请留意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页---资助政策栏)

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建议暑假期间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指引请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随录取通知书寄送),成功办理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学校报到(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52066

邮箱:zhuxue@gdpu.edu.cn

奖助贷咨询QQ群 :625996670(加入请报专业、新生姓名)

微信公众号:gdpu资助

新浪官方微博: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