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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0-16 】

各学院:

“仲明助学金”的捐资人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决定本学年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名,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请各学院学生办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评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为广州校区2017级新生,必须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生、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两个条件。建档立卡学生优先。助学中心保留提出异议的权利。

2、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3、认同仲明理念,自愿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郑重承诺毕业后将受助款项捐回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

4、原则上本学年未接受其它资助(不含临时补助、伙食补助)。

二、申请、审批与公示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17年10月19日下班前向所属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请,递交个人申请书。

2、各学院组织评审,于2017年10月23日将本学院初审通过的推荐人情况在本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7日,学校将同步在学生处网页公示栏中公示。

3、助学中心对各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如有出现异议的学院将推迟审核。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2017年10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助学中心:

(1)纸质材料:附件1:《仲明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份(原件);学生申请书一份;随表附新生入学成绩单(A4纸复印,加盖学院公章);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附件4:《2017-2018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一份、附件3:《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一份(此表双面打印)。以上表格手写处必须由受助人用黑色签字笔亲笔填写。

(2)电子材料:附件4:《2017-2018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