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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广东药科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朝阳工程”第十二次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02 】

各学院:

为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募集资金,决定资助3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人。请各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严格进行评报工作。

一、申请范围

该奖学金获得者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位于班级前30%;

4、本学年没有获得其它补助。

三、资助名额(共35名)

药学院6名;公共卫生学院2名;临床医学院4名;中药学院6名;医药信息工程学院3名;医药经济学院2名;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2名;护理学院2名;外国语学院1名;健康学院1名;医药商学院3名;食品科学学院1名;医药化工学院2名。

四、评选及上报

1、申请

需要申请的学生请在4月9日前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交各学院学工办。

2、学院评选

各学院组织初评,4月11日前将《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院和学校公示

学院和学校将通过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6日。

4、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学院在4月16日前将《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发放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