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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18 】

各学院:

为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管理工作,让学生顺利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

我省从2017年起已经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办理区域和办理对象的全覆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逐步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模式。各学院要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影响力与覆盖面,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了解贷款政策,知晓贷款流程,顺利获得贷款,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组织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续贷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

三、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前,各学院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行联系方式。各学院要确认每一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以上工作请于6月25日之前完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2066。

附件.rar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