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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21 】

各学院:

为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倡导获资助学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根据《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组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在校学生。每个学院选聘人数5-10人(国家奖学金学生占比不低于60%)。

二、选聘程序

(一)学院广泛宣传;

(二)学生自愿报名;

(三)学院选拔并上报名单;

(四)学生处复核名单;

(五)公布“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名单并发放聘书。

三、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学院应立足实际,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充分发挥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政策传播和励志引领作用,制定本学院“2018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计划”。 相关宣传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不限于)开展: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二)报送材料

各学院在5月30日前完成“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拔和推荐,并将推荐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huxue@gdpu.edu.cn。各学院在11月6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材料。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