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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7-29 】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需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填妥后到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或街道核实相关情况并加盖公章。

2、请到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页的最新公告处,下载文件名为《2018级认定及贷款等材料》,对照材料里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入学后交辅导员(9月上旬)。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的重要前提,请参加认定工作的学生如实填写资料,按要求准备证明材料。村委会、居委会、镇和街道盖章只是对学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相对保证其真实性。省教育厅助学办会对学校上报的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名单,在全省范围内,按照统一的标准,统一的程序,统一的做法,在相关计算机系统的帮助下,进行分析、排序,确定困难等级。因此,不能确保所有提交认定申请的学生都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暑假期间请到生源地县(区)教育部门办理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指引请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随录取通知书寄送),成功办理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学校报到(上交时间另行通知)。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缴纳学费住宿费,经办银行11月会将助学贷款资金转账到学校,由财务处抵扣,多退少补。如需办理医保的同学请按指引缴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包含医保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同属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均为国家开发银行,所需手续是一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学生暑假期间在生源地县(区)教育部门办理,开学后将《受理证明》交辅导员,方便快捷;校园地助学贷款是一般是9-10月份在高校办理,学生届时要按相关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可能涉及回家盖章等事宜。因此,建议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绿色通道

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应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报到当天学生凭签署好意见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报到单》到学校绿色通道点办理手续。助学金是在学校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后才组织申请的,绿色通道现场不受理助学金申请。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0-39352066

邮箱:zhuxue@gdpu.edu.cn

微信公众号:gdpu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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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