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2018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18]5号)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辅导员及基层工作人员(每个学院可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
参评人员填写《2018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在12月17日16时前发送至zhuxue@gdpu.edu.cn;学生处将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公示结束后按要求报送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