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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清查违规电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4-09 】

各学院(书院):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工作的会议精神要求,为做好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布置如下:

一、安全教育和自觉处置阶段(2019年4月10日至4月19日)

各学院要召开加强学生管理的工作会议,认真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辅导员要召开班级主题班会,开展学生遵守校规校纪重要性的学习和讨论,深入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有针对性进行安全教育,强调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向学生开展消防安全和防火防灾的相关知识宣传。要求学生自觉处置好自己的违规电器、违规电动车和三无产品,可委托物业或保卫部门代管,不得违规用电。

二、学校检查阶段(2019年4月15日至4月26日)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门进行检查督导,清查处理阶段采取“零容忍”,发现违规行为必将严肃处理。各学院(书院)也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到所属学院的学生宿舍(公寓)进行多次不定期的清查违规电器和违规用电等安全检查,如再次发现有学生使用违规电器和违规用电的,要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二О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