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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缓缴学费办理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8-30 】

各学院(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缓缴学费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含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有特殊原因需要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本科在校学生。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表格自行打印,学生签名处必须为手写);

2、辅导员了解申请缓缴学费学生的情况,并在《广东药科大学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各学院(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注意事项

1、缓缴学费期限为三个月(即2019年9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1日止)。

2、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应在缓缴学费期限内缴费(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自筹资金解决)。以下情况将视为恶意欠费:①既不缴费又未按要求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②超过缓缴学费期限未缴费的学生。

3、各学院(书院)汇总本学院(书院)缓缴学费学生情况,填写《XX学院(书院)2019-2020学年缓缴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于9月2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

4、《广东药科大学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由学院(书院)保管备查。

附件一:《广东药科大学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

附件二:《XX学院(书院)2019-2020学年缓缴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