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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9-12 】

各学院(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3日前)

(一)续贷款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流程为:“登录系统”—“贷款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填写“续贷声明”,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完成后,点击“导出申请表”按钮,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名。

注意事项:

1、续贷学生须在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否则不能通过审核。

2、贷款学生必须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有关信息,否则不能申请续贷。

3、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4、学籍异动的学生(含展期的毕业生),请各学院(书院)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调整班级后再申请。

(二)首次贷款

我省于2017年全面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暑假期间可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方便快捷。如学生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有贷款需求,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写相关信息(注意选择正确的学院、年级、班级等),成功注册后进行网络申请,流程为:“登录系统”—“贷款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填写相关内容。申请完成后,点击“导出申请表”按钮,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名。注:中药资源学院18、19级暂放中药学院;中医学18、19级暂放临床医学院;临床药学院19级暂放药学院。

二、贷款规模预报(上报截止时间:9月25日)

各学院统计本学院学生贷款需求情况,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需求计划表》、《贷款具体名单》,于9月2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学院贷款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贷前管理—贷款规模”中上报贷款需求,并由学院负责人复核通过。

注意事项:

1、此次上报数据只统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人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在此次统计范围。

2、上报的贷款需求人数与最终实际贷款人数相差不得超过2%。

3、云浮校区各书院按照专业所属学院汇总报送。中药资源学院18、19级由中药学院汇总,中医学院18、19级由临床医学院汇总。请各书院与学院做好工作对接。临床药学院19级由药学院汇总。

4、贷款学生应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无留级情况。

三、助学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四、学院审核阶段(10月8日—10月11日)

(一)请各学院贷款经办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进行导入操作(点击“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先对续贷的学生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完毕后连同首次贷款的学生信息一起导入),学院在数据导入后要对申请贷款的所有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汇总并由学院负责人复核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后不得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

(二)各学院在审核贷款学生资料的过程中,要重点审核学生的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学制、贷款金额等关键信息,确保学生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避免学生重复提交申请。

五、助学贷款申请材料(上交时间:10月15日)

(一)《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A4纸打印,可两份原件或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二)填写好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A4双面打印,仅限首贷学生提供)

(三)《家长承诺书》(A4纸打印,一份原件)

(四)证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两份)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及历年注册页内容;

2、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注意事项:学院在审核学生复印件资料后,须在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注审核人(辅导员)的签名。

六、精心组织,规范管理

各学院(书院)要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让每一位符合条件、有需要的申请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获得助学贷款,确保实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06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