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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9-23 】

各学院(书院):

仲明助学金本学年拟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名,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请各学院(书院)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评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为2019级新生,必须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生、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建档立卡学生优先;

2、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3、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二、名额分配

公卫学院1人临床药学院1人临床医学院1人

生科院1人食品学院1人药学院2人

化工学院1人医药商学院2人信工学院2人

中药学院2人远志书院2人建德书院2人

岐黄书院2人

三、申请、审批与公示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0月8日前向所属学院(书院)提出申请,递交个人申请书。

2、各学院(书院)组织评审,于10月11日将本学院(书院)初审通过的推荐人情况在本学院(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7日,学校将同步在学生处网页公示栏中公示。

3、助学中心对各学院(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如有出现异议的学院将推迟审核。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书院)在2019年10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助学中心:

(1)纸质材料:①《仲明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份;②学生个人申请书;③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④《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一份(此表双面打印);⑤《2019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上表格手写处必须由受助人用黑色签字笔亲笔填写。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06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