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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9-09 】

各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请严格按《广东药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规范操作。

一、申请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2019-2020学年主修专业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位于班级前20%,且没有补考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2019-2020学年经省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名单的学院请QQ告知);

三、奖学金额度

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四、评选名额分配(共716名,含书院名额)

序号

学院名称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1

药学院

99

2

公共卫生学院

69

3

临床医学院

81

4

中药学院

57

5

医药商学院

66

6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82

7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35

8

护理学院

42

9

食品科学学院

25

10

医药化工学院

54

11

健康学院

55

12

外国语学院

5

13

临床药学院

4

14

中医学院

25

15

中药资源学院

17

五、评选及上报

1.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20年9月22日前登录高校学生综合服务平台(eswis.gdpu.edu.cn),在申请理由中填写2019-2020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主要成绩,提交申请。

2.各学院初审

各学院在2020年9月30日前登录高校学生综合服务平台(eswis.gdpu.edu.cn)进行初审,提交《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2019-2020学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电子版,填写说明另行通知)。

3.各学院公示

各学院从2020年10月9日起,将本学院初审通过的推荐人情况在本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2日。

4.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公示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4日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5.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学院在2020年10月12日下班前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括成立评审工作组情况、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梁老师;联系方式:020-39352066;电子邮箱:zhuxue@gdpu.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