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关于启动2020年度仲明助学金评定的通知》,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将继续资助我校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5000元,现将我校2020年仲明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为2020级本科新生,必须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生、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建档立卡学生优先;
2、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3、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二、名额分配(共20人)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备注 |
药学院 |
2 |
公卫学院 |
1 |
|
临床医学院 |
1 |
中药学院 |
2 |
|
医药商学院 |
2 |
信工学院 |
3 |
云浮2人 |
生科院 |
1 |
护理学院 |
1 |
云浮1人 |
食品学院 |
1 |
化工学院 |
1 |
|
外国语学院 |
1 |
健康学院 |
1 |
云浮1人 |
临床药学院 |
1 |
中药资源学院 |
1 |
云浮1人 |
|
|
中医学院 |
1 |
云浮1人 |
三、申请、审批与公示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0月12日前登录高校学生综合服务平台(eswis.gdpu.edu.cn),在申请理由中填写个人表现、高考成绩等内容,提交申请。。
2、各学院组织评审,于10月19日将本学院初审通过的推荐人情况在本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3日,学校将同步在学生处网页公示栏中公示。
3、助学中心对各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如有出现异议的学院将推迟审核。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2020年10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助学中心:
(一)纸质材料:①学生个人申请书(书写要求见附件);②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③《仲明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双面打印,其中经济困难简要说明栏要有文字说明家庭情况);④《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一份。以上表格手写处必须由受助人用黑色签字笔亲笔填写。
(二)纸质版和电子版《2020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06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