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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1-11 】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纪律教育和安全工作提醒

1.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和学业提醒。当前进行期末考试,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加强巡查检查,端正考风学风,及时处理考试违纪问题。将学习成绩通报给学生家长,特别是对学业存在严重问题的学生,积极稳妥利用期末及寒假时间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将其在校学习生活表现通报家长,帮助分析学业状况,明确学校意见,分层实施、分类推进,依规开展深入细致学业帮扶等工作,强化学业管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2.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召开班会、年级大会、网络媒体等方式提醒学生注意饮食、交通、用电、消防、网络、交友、财务等安全。学生放假后,各培养单位要组织老师对学生宿舍、实验场所等进行逐一安全检查,对无人居留的宿舍要贴封条和登记。全面掌握学生离校情况、活动去向,提醒学生不参与影响社会管理、危及自身安全、有损大学生形象的活动,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文明过节、祥和过年。

3.做好安全告知教育及温馨提示签订工作。请各培养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寒假安全责任告知、温馨提示》(附件1),发放给每位学生(包括寒假留校学生),通过主题班会向学生做好内容讲解,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并请学生逐一签订《签收单》(附件2),交由培养单位存档。

二、做好寒假学生统计和管理工作

(一)严格寒假本科生和研究生留校审批手续。.学生放假时间初定为1月16日到2月28日(具体离校时间由教务部门另行通知)。家庭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要求留校,其他学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办理流程为: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明确留校具体日期,每日主要行程等,详见附件4),家长知晓,研究生由导师和辅导员审批,本科生由辅导员审批,汇总后报所在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并报学工部备案。

(二)落实离校、留校学生管理制度。寒假期间分别对离校和留校学生实行分块管理:

1.提前做好全体学生的假期去向信息统计。对于寒假离校学生,逐一了解、精准掌握每位学生假期去向安排(详见附件3:学生寒假去向统计表)。对于寒假留校学生,须建立“一人一档”(详见附件4:学生寒假留校申请表和附件5:寒假留校学生“一人一档” 信息表),留校学生“一人一档”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每天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一对一了解在校动态,点对点做好安全教育,密切关注思想行为动态和身心健康状况,定期走访留校学生,亲切关怀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各培养单位将每天晚上8点钟将留校学生数和是否有异常情况报学工部陈昊旻,电话18529166188。

2.注意提醒学生外出佩戴好口罩,出行及公共卫生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异地流动,倡导简约生活方式。如学生在返乡途中或居住地出现健康异常,需及时引导学生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就近实行医学观察、就诊和管控。

3.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寒假期间,原则上要求学生回家过年。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的,辅导员作为留校本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天向所在培养单位上报所带本科生留校具体情况;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每天向所在培养单位上报所带研究生留校具体情况。培养单位应安排教师负责研究生假期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保证研究生在宿舍、实验室和医院科室学习工作健康安全。寒假期间校园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校园管理纪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外出,需通过请假系统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外出,留校学生未经报告不得擅自离开校园,原则上所有学生只有一次返校和离校申请。如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各培养单位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各培养单位应按照附件6要求统计留校学生名单。

4.如留校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的,需第一时间上报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值班老师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引导学生到校医院进一步诊断,相关情况及时向学校防控办和学工部报备,并根据校医院诊断结果和疫情防控安排做好移送定点医院诊断及隔离点隔离等后续处置措施。

5.对于非广东省户口,且寒假在广东省校外住宿的学生和在附院实习生、研究生,若寒假期间学生不返回原住地,各培养单位需将此类学生纳入寒假期间留校生统一管理范畴,向学工部备案学生详细信息,并与学生住宿所在社区保持紧密联系,同步做好以上要求相关疫情防控的教育管理工作。

6.集中住宿管理。寒假留校学生视各校区留校学生情况实行各校区集中住宿管理与服务,宿管中心将于1月18日根据名单统一调整安排临时集中住宿,并于1月23日正式放假后将封闭无人居住学生宿舍楼。寒假期间后勤部门将对集中住宿楼栋进行定期消毒,同时严格对照留校学生名单每日逐一排查出入宿舍登记情况。

请各培养单位将上述附件资料于1月13日中午12点前报送学工处吴小栋(邮箱652730721@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学院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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