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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3-30 】

各培养单位:

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3日-5日放假,共3天。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及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及心理教育

节前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各班级专门召开一次安全及心理教育主题班会,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和学校疫情防控精神,强化疫情防控意识,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骗、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把安全及心理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使学生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安全意识、责任和大局意识。同时,要严格落实学生自我体温监测与健康信息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安全责任。

二、加强对假期离校学生的教育管理

节日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离开校区所在地,做到少流动、少聚集。确需离开的须严格履行在学管系统上请假手续,向各培养单位报告去向及起止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外出管理登记工作,做到学生去向明确,登记内容应包括去向、联系方式等。假期期间当日离校返校人数在“每日学生数据报告”上报给学生处马骁骁。

三、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

要切实关心留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各培养单位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了解、关心学生,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对留校学生重申公寓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酗酒,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学生离开宿舍时,贵重物品应妥善放置,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积极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实行领导带班、学工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照值班要求,及时到岗,保持通讯畅通,不定时巡查校园和本学院学生宿舍,及时把握学生动向。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

假期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生返校管理工作,离校学生在学管系统上完成返校销假程序。各培养单位应及时掌握学生的返校情况,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并于4月5日下午1点和4月6日上午8前上报返校情况给学生处吴小栋(邮箱gyxsglk@126.com)。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