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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朝阳工程”第十四次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1-26 】

各学院(书院):

为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朝阳工程”第十四次励志奖学金拟资助4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人。请各学院(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严格进行评选工作。

一、申请范围

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位于班级前30%。

三、资助名额(共40名)

学院(书院)

名额

学院(书院)

名额

药学院

5

食品科学学院

2

公共卫生学院

4

医药化工学院

3

临床医学院

3

外国语学院

1

中药学院

2

临床药学院

1

医药商学院

5

岐黄书院

3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3

建德书院

3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2

远志书院

3

四、评选及上报

1.申请

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在11月30日下班前交各学院(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书院)初审和学校审核

各学院(书院)组织评审,在12月2日下班前提交初审结果,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3.公示

学院(书院)和学生工作部(处)将通过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9日。

4.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学院(书院)在12月3日中午12点前报送《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12月8日前交《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0-39352066,电子邮箱:zhuxue@gdpu.edu.cn。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