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21〕5号)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层一线辅导员、校院两级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每个单位推荐1人,可不报)。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
参评人员填写《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连同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扫描版,在12月23日下班前发送至zhuxue@gdpu.edu.cn;学生处将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公示结束后按要求报送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