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朝阳工程”第十五次励志奖学金拟资助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人。请各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严格进行评选工作。
一、申请范围
我校本科在读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分绩点在位于班级前30%。
三、资助名额(共50名)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药学院 |
5 |
公共卫生学院 |
4 |
临床医学院 |
4 |
中药学院 |
3 |
医药商学院 |
7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
7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3 |
护理学院 |
2 |
食品科学学院 |
2 |
医药化工学院 |
4 |
健康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临床药学院 |
1 |
中医学院 |
3 |
中药资源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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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及上报
1.申请
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在5月21日前交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初审和学校审核
各学院组织评审,在5月24日下班前提交初审结果,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3.公示
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将通过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9日。
4.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学院在5月24日下班前报送《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5月29日前交《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0-39352066,电子邮箱:zhuxue@gdpu.edu.cn。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