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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9-27 】

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2023年中秋国庆放假时间为:9月29日(星期五)至10月6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8天。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全员覆盖

各学院(培养单位)组织各班级在中秋国庆假期前进行全面安全大排查,同时放假前要召开一次班会,对全体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防传染性疾病、防火、防盗、防诈骗等方面的教育,同步利用多媒体平台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要特别强调假期外出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关纪律要求,教育学生不得参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任何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班级在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时,应做好过程性记录和资料保存工作。

二、坚持严管厚爱并重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每天都应有学工干部在校值班,要提前做好值班安排,并向学生公布值班安排和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落实假期住校学生晚查寝工作,对学生晚归、不归情况,要第一时间做好跟踪和报告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通过走访、微信、电话等方式,密切和学生的互动,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以及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到重点关注,及时给予关心关爱和引导帮扶。

三、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摸排预警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以班级辅导员为责任人,做好中秋国庆假期重点学生的关注工作。一是对“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情感危机、学业与就业困难、性格孤僻、身体疾病、经济特困”等重点学生做好关注与摸排。二是要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学生的危机识别意识,畅通学生危机预警的信息渠道,并制定安全预案。如发生学生心理危机,立即报告心理中心及有关领导。

四、做好留校学生教育管理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切实关心留校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各培养单位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情况,广泛听取学生诉求并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学生加强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对留校学生重点强调宿舍管理规定,注意宿舍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吸烟酗酒,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学院(培养单位)加强假期学生的信息畅通,特别是需重点关注群体,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的力量,保证信息畅通,联系到位,处理及时;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严明假期辅导员值班制度,积极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持通讯畅通,不定时巡查校园和学生宿舍,针对突、急、险、重等特情,要建立应急快速处置反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