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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结项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24 】

各培养单位、辅导员工作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落实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我校自2015年起持续推进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在建设期间,各工作室在提升辅导员队伍力量、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学校辅导员工作室的育人优势,搭建辅导员成长支持平台,促进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学生工作部拟对校内辅导员工作室开展验收结项及加强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项工作

(一)验收结项对象

第一批至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结项程序

1.主持人申请。工作室主持人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填写并提交《广东药科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表》(附件2,含2500字的工作室建设结项报告),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课题、新闻报道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sgz2500@163.com,纸质版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报送至思教科。

2.组织评审。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围绕工作室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育人成效等实际内容进行评审。

3.结项验收。学生工作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验收合格后颁发结项证明。

二、加强全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已调离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工作室主持人在完成结项工作后,可提交停止建设或申请变更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的申请,非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不再担任工作室主持人。

(二)在职在岗辅导员主持的工作室考核不合格,该工作室撤销,终止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工作室用房将由学生工作部统一收回。

(三)工作室要主动挖掘校外资源,充实研究力量。加强与外部资源的对接与合作,不断创新运作模式和内容,扩大影响范围和学术地位。主持人所在单位须对工作室的工作和研究进行指导,提供必要的学术资源、技术、物资等支持,打造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学生管理工作项目品牌。

联系人:钟老师邮箱: xsgz2500@163.com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辅导员工作室一览表

2.广东药科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