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同学们:
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研究生“三助”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1.2024-2025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信息汇总表》,勤工助学学生工资按照粤府函〔2025〕23号文件执行。
二、学生申请要求
(一)所有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良好;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招聘及面试时间
4月10日-4月16日12:00截止
四、工作流程
(一)请有意报名的学生填写《附件2.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于4月15日前连同本人课表截图发送至用工单位联系人邮箱。
(二)用工单位筛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面试。收到面试通知的学生带附件2纸质版参加用工单位面试。面试通过后向用工单位提交附件2纸质版。4月16日前仍未收到面试通知则代表未录用,可待下次放岗时继续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三)4月16日起,学生经用工单位培训合格后可上岗。
(四)4月20日前,各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已签名盖章的用人计划表纸质版及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纸质版。
(五)工资发放:各单位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考勤登记、岗位考核、工资计算,每月5日提交上月的工资发放相关表格(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盖章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勤工助学文件请分开),如遇节假日提交时间顺延至假后第一天。每月月末发放上月工资。
五、材料提交方式
纸质版:交至大学城校园行政楼北111,联系人:章老师 39352066。
电子版:各用工单位汇总,以“*部门*月勤工助学工资”命名发至研究生勤工公共邮箱temyx2066@163.com
六、注意事项
(一)每位学生每学期内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勤工助学岗位,学期岗位和暑期岗位可同时报名。
(二)各用工单位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的岗位数组织勤工助学活动。
(三)各用工单位每月需按时提交工资情况表,相同岗位同时使用本科生、研究生,需分开做工资相关表格。因未能按时提交材料或表格错漏需要更改造成工资延迟发放的,由各用工部门自行向学生解释。
广东药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