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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心理委员、报送心理委员典型工作案例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4-30 】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要求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展现我校心理委员队伍的风采与水平,特发布选拔2025年优秀心理委员、报送心理委员典型工作案例的通知。

一、评选要求

(一)优秀心理委员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并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觉悟高,有积极进取的政治态度。

2.专业能力突出:担任各级心理委员至少一年,重点选拔大二、研(博)二至毕业班在读本专科、研究生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委员专业培训,具备良好的朋辈心理咨询和疏导能力。

3.道德品质高尚: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人正派,诚实守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对同学有积极影响力。

4.学业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无挂科补考记录,能够在学业和心理委员工作之间取得良好平衡。

5.活动参与积极:积极参与学校心理健康宣传相关活动、会议和学习,能够主动分享经验,推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

6.社会实践丰富: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实践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心理委员典型工作案例选拔标准

围绕心理委员工作的某项案例、心理委员工作模式进行深入剖析,其中,案例是指某一个相对独立的工作事件的发生与处理过程,要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完整的事件叙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方法、事件处理结果以及相关反思等内容。案例应包含题目、事件或工作过程、关键问题分析、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经验以及启示等。工作模式主要指心理委员的做法、模式或者先进机制等。

典型工作案例第一作者应为学院从事心理工作及相关人员。涉及学生案例须严格遵循三重匿名原则(姓名、学号、可识别个人信息均须脱敏处理),特殊案例需通过伦理审查。案例和机制均应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具体要求请参见《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和 2019 版《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案例、机制总体文字复制比 30%以上的,取消资格。

二、选拔程序

各学院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筛选并限报1名优秀心理委员(学院人数超2000人可报2名)、1项心理委员典型工作案例,须由学院统一推荐报送,在2025年5月6日 17:00前提交到相应邮箱。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多报无效。

(一)优秀心理委员材料报送

参加评选的心理委员需准备以下材料,将材料压缩后,命名为“X学院心委+姓名”提交到邮箱luoweiwei@gdpu.edu.cn。

1.文字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心理委员工作经历、优秀事迹及成果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条理清晰。

2.相关证书: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

以证明个人在心理委员工作和其他方面的优异表现。

3.视频资料:提交时长5分钟以内的MP4格式视频资料,

内容应展示个人在心理委员工作中的实际表现、成果及特色,

视频容量不超过200M。

4.报名表:填写《优秀心理委员报名表》(附件1)。

(二)心理委员典型工作案例材料报送

参加评选的心理典型工作案例需准备以下材料,并将材料压缩后,命名为“X学院+工作案例+姓名”提交到邮箱:

luoweiwei@gdpu.edu.cn。

1.文字材料:案例应包含题目、事件或工作过程、关键问题分析、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经验以及启示等。工作模式主要指心理委员的做法、模式或者先进机制等。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条理清晰。

2.报名表:填写《心理委员典型工作案例报送表》(附件2)。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选拔工作,学生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优秀心理委员进行校内表彰;择优选拔,评选5名优秀心理委员和1项心理委员典型工作案例报送参与第二届广州市百佳心理委员、心理委员典型工作案例的选拔。

2.其他未尽事宜,敬请联系:罗老师1552***0995。

附件1:优秀心理委员报名表

附件2:心理委员典型工作案例报送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30日

  • 附件附件1-2.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