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的学习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行政楼北楼207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5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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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2025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