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同学们: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帮助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请用工单位和同学们按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1.招聘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汇总表》,勤工助学学生工资按照粤府函〔2025〕23号文件执行。
二、招聘对象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选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成功或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
三、时间安排
简历收集时间:9月15日起至9月18日下午3:00止。
面试时间:9月19日前,具体由用工单位通知。
上岗时间:用工单位培训合格后可上岗。
四、工作流程
(一)请有意报名的学生填写《附件2.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连同本人课表截图发送至用工单位联系人邮箱。
(二)用工单位筛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面试。收到面试通知的学生带附件2纸质版参加用工单位面试。如未收到面试通知则代表未录用,可待下次放岗时继续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三)学生经面试通过,用工单位培训合格后可上岗。
(四)9月22日前,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经办人汇总提交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签名盖章纸质版及录用学生的附件2纸质版。附件4岗位申请表盖章PDF版自行保存,固定岗每月提交工资表时可直接交复印件,临时岗交原件。
(五)工资发放:各单位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考勤登记、岗位考核、工资计算,每月第一周周四下午提交上月的工资发放相关表格(附件3至附件6)盖章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一般每月月末前发放上月工资。
六、材料提交方式
纸质版:本科生资料交至大学城校园“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勤工助学中心服务点(第二饭堂三楼易班工作站)。
电子版:各用工单位经办人(每单位一人)汇总,以“*部门*月本科生勤工助学工资”命名发至邮箱zhuxue@gdpu.edu.cn。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学生需如实填写申请表。被录用的学生需认真参加用工单位岗前培训,工作期间务必遵守岗位相关规章制度。每位学生每学期内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勤工助学岗位。
(二)各用工单位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的岗位数组织勤工助学活动。
(三)各用工单位每月需按时提交工资情况表,相同岗位同时使用本科生、研究生,需分开做工资相关表格。因未能按时提交材料或表格错漏需要更改造成工资延迟发放的,由各用工部门自行向学生解释。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