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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4-10 】

各培养单位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优秀辅导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1.我校在职在编专职辅导员(含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

2.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副科级及以上职务;

3.截至2026年4月1日,累计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以上,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好的发展潜质和培养前景,能保证按时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自愿填报《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证明、任职证明、获奖证书等)。每人限报1个工作室,所报工作室所在高校类型须与我校类型一致(本科院校)。

(二)培养单位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并于2026年4月14日(星期)17: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1.《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

3.单位推荐汇总表(需盖章)。

(三)学校评审与推荐:学工部将组织评审,确定我校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统一报送至相应工作室。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推荐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骨干力量的重要契机,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联系方式》(附件2),根据自身研究方向与发展规划,审慎选择申报的工作室。

3.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513

电子邮箱:xsgz2500@163.com

附件:

1.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请表

2.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联系方式

3.单位推荐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