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及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拟推荐夏伟钦、吴育庆两位同学代表我校参加“2016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部(处)书面反映,反映情况要有事实证明材料并署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26日
受理电话:020-39352500 联系人:钟老师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