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广药大〔2017〕25 号)的文件精神,2016-2017学年学校奖学金评选经各评选工作小组评议,各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的评选条件,评选结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
公示受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行政楼北楼二楼
邮编:510006
受理电话:020-39352027
电子邮箱:652730721@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