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学院和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审定,现将2023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12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提交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电子邮箱:xsgz2500@163.com。
附件:2023年度广东药科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公示
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