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初审和公示,学校审核等程序,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动态调整的名单及困难等级情况已确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4年秋季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家庭情况未发生变动,原则上在同一学年内(即春季学期与上年秋季学期)其认定结果保持不变。
如对公示名单中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等内容存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行政楼北楼205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53293
邮箱:zhuxue@gdpu.edu.cn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动态调整名单及困难等级-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