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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3-12 】

各学院:

为做好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回收工作,确保我校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发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我校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未还款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本息催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认真核对完善下发的分学院逾期学生信息汇总表(信息量较多,请注意保密),于3月26日前反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对于有逾期的学生,请相关学院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等多种途径、多种方法与学生本人联系,将联系情况在贷款系统--贷后管理—自付本息回收—催款管理—登记联系记录。(此项工作请每个季度登记一次,于3月、6月、9月、12月月末前进行网上登记。)

二、贷款毕业生本息违约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想方设法联系贷款违约学生,了解掌握学生违约原因,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督促学生尽快还款。学院在催款过程中要秉着“以生为本”的理念,注意方式方法,工作要细致到位,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三、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相关规定,对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本人有重大疾病等情况的借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若相关单位了解到贷款违约学生中有以上情况,请及时将情况报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06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