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募集资金,决定资助3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人。请各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严格进行评报工作。
一、申请范围
该奖学金获得者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不含新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位于班级前30%;
三、资助名额(共35名,以下分配含书院名额)
四、评选及上报
1、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19年9月22日前登陆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提出申请(http://eswis.gdpu.edu.cn/),申请人简要提出申请理由。
2、学院初审和学校审核
各学院助学工作负责老师(奖助专员),2018年9月25日前在系统提交初审信息。助学中心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3、学院和学校公示
学院和助学中心将通过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28日。
4、材料提交与上报
学院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审批表,盖章,于2019年9月27日将扫描件发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发放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