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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9-23 】

各学院、书院:

根据教育厅有关通知和《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指南》等文件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请严格按《广东药科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学生必须首先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领取本学年其它奖助学金。

三、评选标准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范围内(在申请的学生中按2018-2019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位于前10%,且没有补考科目。

2、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19年9月26日前向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各学院初审

各学院助学工作负责老师2019年10月9日提交《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3、各学院公示

各学院从2019年10月9日起,将本学院初审通过的推荐人情况在本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1日

4、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公示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全校审核完毕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5日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5、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学院在2019年10月10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助学中心:

通过学院公示的《2018-2019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盖章,一式一份)、《2018-2019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6、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辅导员在提交前务必仔细核对内容和格式是否正确。

(2)学生成绩,以教务处“正方现代教学管理系统”中导出为准。

(3)《2018-2019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不得调整格式,严格按照表内说明填写。

(4)《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由资助中心统一打印后分发各学院签名、盖章。

(5)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各类材料的上报逾期则视为弃权。

五、奖学金额度

每人8000元,一次性发放。

六、评选名额分配(共38名,含书院名额)

序号

各学院

名额(名)

材料编号

1

护理学院

1


2

食品学院

1


3

药学院

6


4

公共卫生学院

3


5

临床医学院

3


6

中药学院

3


7

医药商学院

6


8

生科院

2


9

外国语学院

1


10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5


11

医药化工学院

3


12

健康学院

2


13

中医学院

1


14

中药资源学院

1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