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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9-07 】

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贷学生申请阶段(9月15日前)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流程为:“登录系统”—“贷款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填写“续贷声明”,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完成后,点击“导出申请表”按钮,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名。

注意事项:

1.续贷学生须在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否则不能通过审核。

2.贷款学生必须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有关信息,否则不能申请续贷。

3.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4.学籍异动的学生(含2020届还款计划变更的毕业生),请各学院(培养单位)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调整班级后再申请。

二、贷款规模预报(上报截止时间:9月18日)

各学院统计本院学生贷款需求情况,填写《附件一: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需求计划表》、《贷款具体名单》(电子版),于9月18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贷款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贷前管理—贷款规模”中上报本科生贷款需求,并由学院负责人复核通过。研究生的贷款规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统计录入。

注意事项:

1.此次上报数据只统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人数。

2.上报的贷款需求人数与最终实际贷款人数相差不得超过2%。

3.贷款学生应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无留级情况。

4.云浮校区各书院按照专业所属学院汇总报送。中药资源学院18、19级由中药学院汇总,中医学院18、19级由临床医学院汇总。临床药学院19级由药学院汇总,请做好工作对接。

三、助学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四、学院审核阶段(10月9日—10月13日)

1.请各学院贷款经办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进行导入操作(点击“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对续贷的学生进行逐一审核,再导入),学院在数据导入后要对申请贷款的所有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汇总提交并由学院负责人复核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后不得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

2.各学院在审核贷款学生资料的过程中,要重点审核学生的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学制、贷款金额等关键信息,确保学生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避免学生重复提交申请。

五、助学贷款申请材料(上交时间:10月23日)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二份)

2.《家长承诺书》(A4纸打印,一份原件)

3.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两份)

①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及历年注册页内容;

②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注意事项:学院在审核学生复印件资料后,须在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注审核人(辅导员)的签名。

六、精心组织,规范管理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实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梁老师;联系方式:020-39352066;电子邮箱:zhuxue@gdpu.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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