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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01 】

各学院(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贷学生申请阶段

学生在9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流程为:“登录系统”—“贷款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填写“续贷声明”,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完成后,点击“导出申请表”按钮,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签名。

注意事项:

1.2021年为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最后一年,从2022年开始,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续贷学生须在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否则不能通过审核;

3.贷款学生必须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有关信息,否则影响申请续贷。

4.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二、贷款规模预报

各学院统计本院学生贷款需求情况,填写《附件一: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需求计划表》、《贷款具体名单》(电子版),于9月1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贷款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贷前管理—贷款规模”中上报本科生贷款需求,并由学院负责人复核通过。研究生的贷款规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统计录入。

三、助学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四、学院审核阶段(9月23日—9月25日)

1.各学院贷款经办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的学生信息进行导入操作(点击“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对续贷的学生进行逐一审核,再导入),学院在数据导入后要对申请贷款的所有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汇总提交并由学院负责人复核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后不得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

2.各学院在审核贷款学生资料的过程中,要重点审核学生的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学制、贷款金额等关键信息,确保学生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

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材料另行通知收取。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方式:020-39352066;电子邮箱:zhuxue@gdpu.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