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朝阳工程”第十四次励志奖学金拟资助4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人。请各学院(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严格进行评选工作。
一、申请范围
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位于班级前30%。
三、资助名额(共40名)
学院(书院) |
名额 |
学院(书院) |
名额 |
药学院 |
5 |
食品科学学院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4 |
医药化工学院 |
3 |
临床医学院 |
3 |
外国语学院 |
1 |
中药学院 |
2 |
临床药学院 |
1 |
医药商学院 |
5 |
岐黄书院 |
3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
3 |
建德书院 |
3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2 |
远志书院 |
3 |
四、评选及上报
1.申请
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在11月30日下班前交各学院(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书院)初审和学校审核
各学院(书院)组织评审,在12月2日下班前提交初审结果,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3.公示
学院(书院)和学生工作部(处)将通过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9日。
4.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学院(书院)在12月3日中午12点前报送《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12月8日前交《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0-39352066,电子邮箱:zhuxue@gdpu.edu.cn。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