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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5-19 】

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及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1.报送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材料撰写要求

“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个人需填写《“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见附件3),其中含个人事迹材料。典型经验材料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具备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内容应突出个人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采取的举措,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报送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2.材料撰写要求

“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个人需填写《“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见附件4)。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获奖学生本人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二、材料上报数量

各培养单位推荐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各1名。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1日前将推荐表及名单汇总表(附件1-4)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培养单位名称+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文件按照“培养单位+典型项目(姓名)”命名。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评选,推荐优秀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报广东省教育厅。

联系人:余洁敏;联系电话:020-39352205;邮箱:yujiemin07@126.com


附件:1.“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2.“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3.“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4.“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