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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1-12 】

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22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23〕1号)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层一线辅导员、校院两级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每个单位推荐1人,可不报)。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

参评人员填写《2022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连同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扫描版,在1月16日前发送至zhuxue@gdpu.edu.cn;学工部将组织评审并公示结果,公示结束后按要求报送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