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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州市2023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06 】

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穗府规〔2019〕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广州市2023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接收手续),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

(一)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或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

(二)退出现役2年内免试入学或复学中等职业技能培训(含成人教育)的退役士兵。

二、申报标准

(一)退役士兵参加中等职业技能培训且未享受国家免学费 政策的,学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

(二)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时间计算,每年扣除寒暑假不超过10个月计发。2023年3月1日以来,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可继续申报。

三、材料申报

学生工作部(处)整理了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在读学生的名单(详见附件),请认真核对,如有错漏,请在3月15日前反馈。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066。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