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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朝阳工程”第十五次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5-16 】

各学院:

为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朝阳工程”第十五次励志奖学金拟资助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人。请各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严格进行评选工作。

一、申请范围

我校本科在读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分绩点在位于班级前30%。

三、资助名额(共50名)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药学院

5

公共卫生学院

4

临床医学院

4

中药学院

3

医药商学院

7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7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3

护理学院

2

食品科学学院

2

医药化工学院

4

健康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临床药学院

1

中医学院

3

中药资源学院

2



四、评选及上报

1.申请

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在5月21日前交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初审和学校审核

各学院组织评审,在5月24日下班前提交初审结果,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3.公示

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将通过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9日。

4.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学院在5月24日下班前报送《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5月29日前交《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0-39352066,电子邮箱:zhuxue@gdpu.edu.cn。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广东药科大学朝阳工程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