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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9-25 】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每生60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2024-2025学年度主修专业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班级前50%(不含50%,百分比不可四舍五入),且没有补考科目;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2024-2025学年通过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评选名额分配(共750详见分配表格,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不满足名额数量,请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统筹安排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的学生填写《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9月30日下午4点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组织评审(重点审核有无补考、成绩是否在50%以内、是否上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重复获奖等)。同一名学生同年度不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于10月13日将本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在本学院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三)10月17日前,学院按照《附件4.应用<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功能”操作指引》,在系统导入附件2。

(四)10月30日前,完成院系级审核、院系交叉审核、学校级审核。

(五)学生工作部汇总名单并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10月16日上午10点前提交《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盖章PDF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xue@gdp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5日